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各驻区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昆明经开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等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合法经营、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的工业企业。

二、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基础上遴选推荐。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具体要求

请各企业对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参照相关模板要求编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经查实评价过程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受评价方问题的评价机构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评价结果。为提高评价质量,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

四、申报注意

(一)请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积极申报,并将提交的申请材料于2024年6月19日前登陆“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电子版,并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四份、光盘四份)报送至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4年6月19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填报“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附件:

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2.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办法

3.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4.国家层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清单(2024年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喆 68510937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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